今天的會議,內容非常豐富。大家圍繞“十二五”時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一主線,從經濟、社會兩大方面著重討論了政府與市場的定位。每位發言者對自己所講的專題都有很深的造詣,都在為改革深化、國家發展、民族復興出謀劃策。盡管臥佛山莊比五星級飯店簡陋多了,但是會議的質量不取決于會議室的質量,而是取決于會議發言的質量。到會的專家都是知名學者,可謂“談笑皆鴻儒,往來無白丁”。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重大轉型期。中央明確提出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說明我們面臨新的發展階段。2006年世界銀行在其《東亞經濟發展報告》中明確提出: “使各經濟體賴以從低收入成長為中等收入的戰略,對于它們向高收入攀升是不能夠重復使用的,如果進一步的經濟增長被原有的增長機制鎖定,人均國民收入難以突破10000美元的上限,很容易進入經濟增長階段的停滯徘徊期”。中國有自己的特色,但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經過30年的高速發展,人均GDP 從200多美元增長到4000美元左右,從低收入國家步入中等收入國家,是否也面臨著“進一步的經濟增長被原有的增長機制鎖定”的危險?如果被原有的增長機制鎖定,是否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從這個角度看,中央提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可以防止被原有的增長機制鎖定,可以防止中國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但正如今天許多學者指出的,中央提出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作為“十二五”時期的主線具有戰略意義,關鍵是地方能否落實。
最近有學者統計了各省“十二五”規劃中GDP增長指標,加權平均為10.5%,比中央制定的7%高出50%。11個省市“十二五”期間GDP要翻番,年度增長就要達到14%以上。還有投資,不少地方提出要進一步加大投資力度,把投資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要抓手或推動力。這還是省一級的指標,如果把地市一級的指標統計一下,肯定比省級的還要高很多。我參與討論了一些地市的“十二五”規劃,其中沒有一個地市的年均GDP增長指標低于12%。在地方普遍繼續追求高增長、大投資的背景下,如何處理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與經濟高速增長之間的關系?問題還在于地方真正執行的是地方的“十二五”規劃,那么中央確定的7%增長速度就難以落實。這個問題,“十一五”、“十五”、“九五”就存在,中央也早就提出了經濟增長模式轉變的問題,但那時我們處在低收入向中等收入發展階段,在物資財富極度困乏的情況下,人們總是希望發展速度快一些,諸多經濟政策以及干部考核政策也是最大限度激勵GDP增長的,這在一定歷史階段有其合理性。在“十二五”開局之年,我們步入從中等收入向高收入的新的發展階段,瞻前顧后,應當看到,過多依靠投資、過多依靠出口、過多依靠低勞動力成本的高速增長模式難以為繼了。資源約束凸顯、環境破壞嚴重、社會矛盾激化,我們為高增長付出了過大的成本,投資的效益大幅度下降,許多問題已經到了臨界點。因此,無論從國際經驗看還是從我國經濟社會面臨的實際問題看,我們不能被原有的增長機制所鎖定,必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突破原有的路徑依賴。
要突破原有的路徑依賴,就要分析前階段鼓勵高增長的體制機制在新階段哪些需要改革或轉變。正如大家談的,前階段促進經濟高速增長的動力之一是地方政府之間的競爭,而當前突出的問題是要合理界定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有位老領導指出,我們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取得了進展,但并沒有到位。在中央層面,政企不分、條條分割的局面有了很大改變,但在地方層面,政企不分的局面依然嚴重存在,塊塊分割的局面基本沒有改變。一些學者早就提出,地方政府的公司化傾向愈演愈烈,塊塊分割的局面逐步演變為諸侯經濟。書記、省、市長率領企業家招商引資,場面宏大,蔚為壯觀,如果以前可能利大于弊,那么今后難免弊大于利。同時,正如今天會議上一些同志指出的,要看到政府在社會領域有許多該管的事沒有管到位,該做的事還做得很不夠。所以,合理界定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有兩方面的問題值得注意。一方面是在前一段發展過程中,精力主要放在經濟增長上,在公共教育、就業服務、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保障、基礎設施等方面投入不夠,公共產品嚴重短缺。為此,“十二五”規劃突出民生,加大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強調了各級政府在社會建設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促進經濟增長上表現出很強烈的路徑依賴,許多地方依然在層層下達GDP、投資、招商、項目等各種經濟指標,有的一直下達到街道,政府主導的作用走過頭了,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遠遠發揮不夠。因此,確定政府與市場的邊界,不能籠統說政府管多了或管少了,要分領域具體分析,至少要分經濟、社會兩大領域。
政府與市場的定位其實是一個很老的問題,“看不見的手”與“看得見的手”怎樣配合才好,爭論了上百年。這個問題能爭論百年以上,從一個側面反映它常講常新,與時俱進。我們是在計劃經濟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等收入邁向高收入這一特定條件下、特定階段中討論這個問題的。如果拓寬視野,可以看到對這個問題的爭論十分激烈。
2008年爆發二戰后最大的金融危機、經濟危機以來,國際國內不少學者分析認為歐美的市場經濟模式要垮臺,至少不再有感召力了,那么發展中國家學習誰呢?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創造了世界經濟奇跡,率先走出世界經濟危機的陰影,奧運會、世博會的成功舉辦進一步提高了我們的國際影響力,在這樣的背景下,似乎提出中國模式順理成章。國內舉辦的討論中國模式的論壇,那種恢復漢唐帝國萬方朝拜、四海來賀的豪情使人感到特別振奮。今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回顧歷史,多少先賢嘔心瀝血、多少先烈前赴后繼。立足于前輩打下的基礎之上,改革開放以來經濟高速增長,經濟總量超日趕美已經不在話下,國人有理由為此感到驕傲。但頭腦過熱就有問題。一些人主張“十二五”時期抓住機遇大干快上,接著再干20年到30年,其他問題GDP總量超過美國再說。這樣經濟增長又成了第一要務了,轉變發展方式大約要等到下一代了。那么中國模式與歐美模式區別在哪里?一些經濟學家論證中國經濟奇跡的“密碼”恰恰在于地方政府的競爭,縣域經濟競爭,這就又回到了政府與市場邊界的界定問題。
我是不贊成過早確立中國模式的。我當然也滿懷熱忱地希望中國能為世界提供一個可供普遍借鑒的經濟社會模式,那樣,中國為人類文明的發展就做出了更大的貢獻。但現在就肯定中國模式為時尚早,因為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還面臨許多不確定的因素,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不僅要看到資源環境的約束對中國前階段的經濟增長方式提出挑戰,更要重視社會結構滯后嚴重制約了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中國當前面臨的問題是經濟總量極大增長、經濟規模極大擴張,而經濟結構十分扭曲、社會關系十分緊張。在這種情況下,過早肯定中國模式,不利于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調整,不利于發展方式轉變。
中國當前面臨的社會問題很多,最突出的是收入分配差距過大。對此,社會各界基本形成共識。“十二五”規劃建議也濃墨重彩地強調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提出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去年我寫了一些文章論證政府在提高這兩個比重中應發揮作用。但今天我想說,我在論述政府作用的同時,很擔心出現用行政指標干預企業內部分配的問題。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賦予企業用人自主權,包括確定企業職工工資的自主權。還要認識到,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報酬并不是單純由雇主單方確定的,勞動報酬與資本收益之間的關系也不僅受市場供求的影響,需要建立勞資雙方談判機制。從這個角度看,收入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演變為不同社會群體的利益訴求能不能得到充分表達的問題。再進一步推論,又演變為各類社會組織是否具有真實的維權自律行為,社會不同群體之間是否在法律框架下建立了自律與自協調機制。
應當看到,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我國出現了經濟組織多樣化的深刻社會變革,計劃經濟的“單位人”日漸轉變為市場經濟的“社會人”。適應這一變革,政府逐步轉變職能,在社會事務管理中堅持依法行政,大幅度減少了社會事業的行政審批事項,大力培育社會組織、中介組織和城鄉基層自治組織,使之承擔起一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社會功能,社會管理的社會化取得了一定進展,例如社會組織數量2008年已經發展到36萬多個。當然,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們的社會組織還屬于初創階段。平均每萬人擁有社會組織數量,法國是110個、日本是97個、美國史57個、新加坡是14.5個,金磚四國中的巴西是13個,中國僅有3.2個,按中國的城鎮人口算也只有7個。其實社會組織面臨的主要問題不是數量少,而是質量差。其中絕大多數行政色彩濃厚,缺乏應有的民間性、自治性、自愿性和自主性。本應代表不同階層利益或獨立協調社會事物的各類民間組織依然存在“官辦、官管、管運作”的現象,反映社情民意的表達渠道難以真正拓寬,社會不同利益群體間的自律和自協調機制也難以真正建立,必然造成政府在社會和經濟管理方面繼續維持“管得過寬、管得過細、管得過死”的局面。
再有,缺少了社會組織自律和自協調機制這一重要環節,中央政府放權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又往哪里放權呢?沒有相應的行業協會或其他社會組織來承接。我認為這是地方政府過多干預經濟活動的重要體制性成因之一,是經濟管理體制與社會管理體制難以協調運作的關鍵。前面我說確定政府與市場的邊界,要具體分析經濟與社會這兩個領域的不同特點。但近來的趨勢是無論經濟領域還是社會領域,只要出現問題,解決的辦法就是針對這一問題設立一個行政考核指標,建立一把手責任制,層層落實,結果必然是不斷加強行政干預力度。這就提出了一個重大問題:在從中等收入向高收入邁進的過程中,是依靠更全面、更精致、更強勢的政府行政干預,還是依靠更廣泛、更靈活、更和諧的社會協調機制?這兩者并非相互排斥,但側重點不同,結局可能大不相同。在一些人看來,好多事之所以亂,是因為還沒管住,根本就沒想到怎么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權力下放,責任分解,只能下放到各地市,分解到各部門。許多應當在政府與市場之間分割的職能,還是在中央與地方、部門與部門之間分割,無非是中央權大點還是地方權大點,甲部門權大點還是乙部門權大點。同時缺乏社會監督機制,各類行政指標完成如何仍舊是政府自己說了算,以至于一些省市要跑國家統計局“公關”,修正相關統計數據?!皵底殖龉?,官出數字”的體制基礎就在于此。
各類市場主體發育以后,不可能像計劃經濟那樣再以指令性計劃管理了,又沒有社會組織的維權自律,他們難免自行其是。政府面對千百萬企業怎么辦?不得不加強審批,權錢交易的空間因此而迅速膨脹。諸多的社會矛盾是因為社會管理體制和經濟管理體制不配套造成的。再看所謂中國模式的密碼在于地方政府競爭問題。地方政府競爭確實在前階段收到了促進GDP高速增長的奇效,但長期這樣搞下去,地方政府公司化將越演越烈,快快分割將嚴重阻礙統一市場的建立。由此造成的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環境污染等有目共睹,更嚴重的問題在于缺乏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的維權自律,眾多分散的市場主體,只好單獨與地方政府及其各個部門打交道,這為權錢交易提供了無限廣闊的平臺。前仆后繼得到的成果,有被前腐后繼葬送的危險。因此,我在今年觀察家年會上說,當一些學者積極為中國模式樹碑立傳時,我一方面被那種要讓四海來賀的民族豪情所感染,另一方面內心又忐忑不安,隱隱覺得最希望把現有體制固化為模式的,是那些權錢通吃的權貴。
但我對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抱謹慎樂觀態度。按理說,不同利益群體間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過各自組織的對話協商加以調節,因為我們黨代表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我們的國體、政體和基本法律框架能夠容納各社會團體和諧共處?,F在我國已經有近40萬個社會組織,較之計劃經濟時政府完全壟斷社會管理的情況有了很大改變,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實行政社分開,解決“官辦、官管、官運作”的弊端,就可以建立“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決策機制”,形成“全面表達社會利益、有效平衡社會利益、科學調整社會利益的利益協調機制”,從而使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從無所不包的經濟與社會管理事務中解脫出來,真正做到把那些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交由企業、社會組織、社會中介機構去管,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使社會體制與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四位一體,協調發展。
社會和諧將為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持久的動力。社會各階層充分表達自己的合法訴求,合理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已經提到“十二五”時期重要議事日程。當中國普通勞動者自組織能力與消費能力大幅度提高,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清晰劃分,經濟結構合理調整,社會關系相對穩定,民主法治基本健全,那時也許我們可以認真討論中國模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