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以下簡稱“民營經濟促進法”)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這部法律填補了我國民營經濟領域立法的空白,從多維度筑牢民營經濟發展的法治根基,也是我國法治建設中的一座里程碑。
受訪專家和企業家表示,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是全國億萬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翹首以盼的好事,從法律上確立了民營經濟的地位。民營經濟促進法系統破解民營經濟發展痛點,對于民營企業來說是一場“及時雨”;以法治的穩定性增強發展的確定性,是民營企業安心謀發展的“定心丸”。
民營經濟地位有了法治保障
今年4月30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民營經濟促進法。該法共9章78條,圍繞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范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等方面建立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將黨和國家對民營經濟平等對待、平等保護的要求落下來,持續優化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民營經濟促進法頒布實施,讓我們大家深受鼓舞,干勁十足。”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奇安信集團董事長齊向東在接受央廣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改革開放40多年來,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在中國經濟建設“戰場”上屢建奇功,民營經濟已經成為國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民營企業也成了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生力軍,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滿幫集團董事長兼CEO張暉向央廣財經記者介紹,民營經濟促進法確立了民營經濟的平等地位,系統破解發展痛點,對于民營企業來說,是一場“及時雨”,也是一顆“定心丸”,體現了國家對民營企業重視、支持的態度。在法治護航下,民營企業大有可為,也應當大有作為。
“最關鍵的是,法律首次將‘兩個毫不動搖’從政策層面提升到國家立法高度,這意味著民營經濟的地位成為了具有剛性約束力的法治承諾。”他山科技CEO馬揚對央廣財經記者表示,對民營企業來說,這種制度性確認非常重要。
回應民營企業關切
針對一些地方和部門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以及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等執法亂象,民營經濟促進法也予以回應。法律明確規定“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處理機制”“建立涉企行政執法訴求溝通機制”“加強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
全國工商聯原副主席、全國政協參政議政人才庫特聘專家莊聰生向央廣財經記者表示,這次民營經濟促進法明確提出,禁止為經濟利益等目的濫用職權實施異地執法,規范異地執法行為,建立健全異地執法協助制度;辦理案件需要異地執法的,應當遵守法定權限、條件和程序;國家機關之間對案件管轄有爭議的,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提請共同的上級機關決定。
司法部副部長王振江表示,司法部將“堅決遏制趨利性執法,切實依法保護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合法權益”。下一步司法部將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有關要求,持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此外,民營經濟促進法通過針對性、創新性的制度安排,回應民營經濟發展的痛點、難點,能夠推動解決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諸多癥結問題。例如,在保障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方面,民營經濟促進法規定國家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確保民營企業依法享有平等的市場競爭機會。在優化投融資環境方面,該法明確民營企業可以應收賬款、倉單、股權、知識產權等權利進行質押,降低融資門檻,提升金融服務可獲得性和便利性。
新大陸科技集團總裁王晶認為,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施行標志著民營經濟發展邁入法治化、規范化的新階段。她向央廣財經記者介紹,法律明確對民營企業財產權、創新成果的平等保護,為企業長期投入研發解除了后顧之憂;市場準入相關法條實現再突破,強調破除隱性壁壘,推動民營企業平等進入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關鍵領域,釋放更大市場空間;融資支持更趨體系化,通過專項基金、風險補償等機制緩解融資難題,助力科技型中小企業跨越“死亡谷”。
提供穩定的市場預期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英杰在接受央廣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民營企業或民營經濟的發展問題,歸根結底是如何處理好政府、市場和社會的關系問題。
當前,我國民營經濟已成為支撐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根據全國工商聯發布的《中國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報告(2024)》,2023年,民營企業提供了90%以上城鎮新增就業,16%的民營企業用工總量增加、65.7%的企業用工基本穩定;在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中,民營企業占95%。從2019年開始,民營企業成為我國第一大外貿經營主體。2014—2024年,民營企業進出口額快速增長,占全國進出口總額的比重由34.5%增長至55.5%,為實現“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讓民營企業有更加穩定的市場預期,能提振民營企業的發展信心和投資熱情,在當下對于經濟發展意義重大。”楊英杰表示,以法治的穩定性增強發展的確定性,民營經濟促進法是民營企業安心謀發展的“定心丸”。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白重恩也表示,民營經濟促進法有利于穩定預期。要激發民營經濟的發展潛力,需要給民營企業提供良好的預期,這些預期包括能夠以合理的成本獲得生產要素、有充分的機會參與競爭、產權能得到充分的保護、有穩定的政策環境、避免不必要的風險等。為了穩定這些預期,需要為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提供法治保障。因此,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和實施至關重要。
馬揚介紹,像機器人的具身智能觸覺傳感這樣的關鍵性技術,研發需要長期投入,從自研標定設備到核心算法迭代,每個環節都需要持續多年的積累,“民營經濟促進法帶來的政策穩定性,讓我們敢在這些‘慢變量’上重倉布局,不用擔心方向偏移。”
王晶指出,她重點關注民營經濟促進法中關于“科技創新保護”與“公平競爭機制”的條款。“公平競爭環境對企業的重要性,如同陽光雨露之于草木。”她表示,“過去部分領域存在‘玻璃門’‘旋轉門’等現象,民營經濟促進法通過建立負面清單、強化反壟斷審查等機制,真正實現規則平等、權利平等、機會平等。”
莊聰生表示,新時代新征程上,民營經濟將肩負更大使命、承擔更重責任、發揮更大作用,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對于穩定預期、振奮信心、凝聚力量和激發民營經濟發展動能,將產生巨大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