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是當代中國的鮮明標識。中國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堅定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不斷以中國新發展為世界提供新機遇。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這是黨中央對國內外發展環境及發展趨勢的科學判斷和深刻把握,為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實現路徑。新時代新征程,我們要深刻領會制度型開放對于高水平開放的重要性,從制度、規則等方面打通各種壁壘,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進一步推動高質量發展。
實現高水平開放的必然趨勢
同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相比,制度型開放是一種更高層次的開放,是我國實現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必然趨勢,有著深刻的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
制度型開放為推進更深層次改革和更高水平開放提供制度保障。在世界經濟的新一輪規則重塑中,國際經貿規則由邊境規則向邊境后規則轉變,日益呈現高標準新趨勢,使得制度型開放成為各國各方參與全球化、維持經濟可持續增長的必然選擇。應對國際經貿規則高標準新趨勢,在制度層面上推進對外開放,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途徑。我國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要準確把握國際規制合作的演變特征和發展趨勢,建設更高水平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通過對標高水平國際經貿規則,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形成發展更高水平開放的制度環境和制度優勢,從而進一步明確相關改革發力的突破口和關鍵措施,為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化產業體系和成熟的治理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有助于推動全球經濟治理中的制度創新。我國堅持經濟全球化正確方向,在對外開放中不斷加強自身開放制度建設,主動增強與國際規則接軌的力度,提升制度供給能力,積極推動全球經濟治理的制度創新,實施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對外開放,從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的跟隨者和接受者向參與者和制定者轉變。通過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推進與其他國家的制度協調或制度融合,更好地解決現行國際經貿規則和國際經濟秩序存在的弊端,深層次調整和變革主導經濟全球化的規則體系,從而建立起更加公平、更能適應經濟全球化和國際分工發展新趨勢、新要求的國際經濟秩序,推動經濟全球化健康發展。
總的來看,推動高水平的制度型開放,順應了經濟全球化趨勢,為我國推進高水平開放指明了方向。中國推動制度型開放,既有利于提升中國在全球經濟體系中的話語權,也將為世界提供新機遇,為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作出積極貢獻。
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
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呼喚著更高質量的制度型開放。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是國家間進行投資與貿易活動的“契約”,是軟性基礎設施。制度型開放的水平和程度,決定著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全面、深入、持久的水平和程度。下一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應在以下方面發力。
第一,聚焦加大高水平制度供給,打造新的比較優勢。以國際高標準、高水平為標桿,持續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全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降低國際市場與國內市場聯通的制度壁壘,促進國內外規制對接與融通,推進統一大市場建設。深化市場化改革,探索構建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數字貿易等邊境后領域高水平制度型開放舉措,降低經營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通過產業鏈、供應鏈和創新鏈的協同互動提升對外開放發展質量,深化與區域經濟合作伙伴的機制化聯動,推進產業鏈、供應鏈和創新鏈布局優化,逐步形成我國產業鏈、供應鏈和創新鏈在全球價值鏈分工中的新比較優勢。
第二,充分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等先行先試作用,堅持高起點謀劃、高標準建設,主動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自由貿易試驗區作為國家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重要載體,要強化制度創新功能,打造開放層次更高、營商環境更優、輻射作用更強的開放新高地。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擴大制度型開放的范圍,加快制定重點貿易和投資領域開放的標準,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探索促進關鍵技術突破的制度創新方向和重點,積極有序擴大電信、醫療、教育、旅游等服務業領域開放,更好滿足市場對高質量服務消費的需求。
第三,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提升我國制度性話語權。當前,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進入新的動蕩變革期,各國對和平發展的期盼更加殷切,對公平正義的呼聲更加強烈,對合作共贏的追求更加迫切。在此背景下,我國要主動擔當作為,積極參與國際經濟貿易領域相關規則制定,推動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國際規則體系,增強我國在全球治理體系變革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推動經濟全球化朝著更加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方向發展。要密切跟蹤和牢牢把握國際投資、國際貿易通行規則的高標準演進趨勢,實現我國由“規則接受者”向“規則引領者”的轉變,既要做現行多邊貿易體制合理部分的“守護者”,也要針對不合理或不適應經濟全球化新特點的部分加以變革、調整、補充和完善。充分利用“一帶一路”建設這一國際合作平臺,總結、創新、推廣全球治理的中國方案,打造國家和地區間高標準經貿規則對接的示范性制度安排,逐步形成符合經濟全球化發展要求的更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在數字經濟等新興產業領域,主動對標對接高水平數字貿易規則,積極參與區域規則制定,提升我國在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和創新鏈競爭中的話語權和核心競爭力。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面對世界經濟形勢的發展演變,只有不斷提升本國制度質量,推動制度創新,深入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才能在增創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方面取得明顯成效。面向未來,我國將順應國際規則變化趨勢,進一步完善負面清單制度、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系統性升級、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促進“一帶一路”國際合作,讓更多中國管理、中國規則、中國標準逐步走向世界舞臺,積極參與全球經貿秩序重塑,為全球治理體系變革貢獻中國主張、中國方案。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