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高興參加這個會,今天都是經濟方面的專家來參會。我感覺三中全會以及“兩會”之后,中國的改革特別是經濟改革已經進入到實際操作的階段。我和政府部門接觸比較多,現在政府部門每天都在研究如何落實三中全會的精神,有很多的動作,很多想法,也有很多準備實施或正在實施的舉措。
我認為中國改革現在進入到一個結構性層次和技術性層次交叉的階段。這是一個新特點?,F在在經濟改革方面很多都是技術性問題,就是改革有很多的選項,ABC如何去選的問題,并不是很困難,只是時機的選擇或者是政策傾向的選擇。另外就是改革涉及到一些結構性的問題,因為我們的體制和社會結構具有繼承性,這方面改革是相對比較慢的。
我們看到,現在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分解了330個項目,每天都在與各部門談,都在研究。三中全會也定了目標了,到2020年,這些目標都要達到,只不過現在在技術層面上,如何從今年到2020年這六七年的時間內完成這些目標。但技術性的問題很多都涉及到法治的問題,三中全會《決定》當中提到的經濟改革和社會改革里面很多都是法律問題,比如說財稅體制改革的問題、轉移支付的問題、公司制從實繳制到認繳制改革的問題、土地市場的問題,中介組織的作用發揮等,很多問題都涉及到原有法律的框架如何突破的問題,和法律問題密切相關。
我們談市場要素在改革過程中,在資源配置過程中,如何起決定性作用,也涉及到我們的規則如何變化,如何適應我們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就需要建立許多新規則。傳統的規則有很多也是支持這些改革的,并不是傳統的法律都是阻礙經濟發展的,但是我們有很多的法律和規則,要根據三中全會決定頂層設計方案中涉及到的許多細節,進行改革和修正。今天的重點不想談這個。
因為今年年底中央四中全會確定的主題是“依法治國”,我想這和三中全會的《決定》中的頂層設計聯系起來了。頂層設計講到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我感覺至少是中央已經找到了這樣一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突破口,這個突破口就是把法治作為下一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的這么一個突破口。
下一步法治改革我認為有三塊是比較重要的,涉及到和其他改革配套的。第一,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所處的地位及其定位。我個人認為法治的定位應該是法治作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核心的地位或一個基礎性的地位。三中全會也提到了,我們現在要轉變理念,所有的領導干部都應該用法律思維、法律方式來解決和思考改革的問題和未來發展的問題。我想恐怕還不僅僅是改革法律的思維和法律的方式,更重要的是如何樹立一個把法治作為國家治理的基本理念與基本信仰,改革恐怕還要再往前走一步。
第一個要解決的比較大的問題,就是黨和法治的關系問題。中央也在考慮這個問題。黨的領導和法治的關系,這個問題也是一個老問題,打倒“四人幫”之后理論界就在討論“人治”和“法治”關系問題,1992年提出依法治國這個概念也在討論黨的領導和法治關系,今天在新的形勢下來討論這個問題,這一屆領導可以說比以前的幾屆領導在黨的領導和法治關系上更加重視“法治”這個概念。習近平總書記上任以后,有很多關于法治的論述,特別是在憲法紀念大會上的講話,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而且總書記親自主管政法工作,這也是以前沒有過的。所以我想,第一個問題是黨的領導如何在法治的框架下推動整個國家的發展、改革和各方面的工作?如何在法治的框架下提升我們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包括現在新成立的一些機構,包括國家安全委員會、全面深化改革小組、信息安全領導小組這些可能都要納入到法治的軌道,這是下一步比較大的一個問題,值得去思考和探討。
第二個問題,就是政府如何依法行政的問題。政府改革是這一輪改革的核心,無論是總書記還是總理都這么說,這一輪改革的核心是政府的職能轉變,政府權力和市場、和企業的邊界如何去劃分。我們300多項改革落實到具體的題目實際上都是劃邊界的問題,和企業劃邊界,和市場劃邊界。李克強總理經常說,現在權力下放還不夠,行政審批還太多,每次改革都在放權。包括我們現在也有很多比較重大的改革,如改革信訪體制,像法院已經做出裁判的那些信訪,政府就不要再接了,再接的話把法律的權威給破壞了,這是一個很重大的改革;勞教制度取消了也是一個重大的改革。政府方面有很多比較大的改 革。
我覺得現在政府方面的改革有兩個問題:一是解決今天上午彭主任提到的,剛才黃會長也提到的改革和立法的關系問題,現在這么多項改革,很多人說到底和法治是什么關系?李克強總理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宣布公司注冊制度改革從認繳制到實繳制,資本充實原則取消掉了。我們法律上有一個資本充實原則,注冊資本一定要到位,資本法定、資本維持、資本充實三原則,但這次改革國務院很早就宣布,以后公司注冊不要一個最低限額。這個改革當時就遇到一個法律上的障礙,公司法當時沒修改國務院就宣布了,所以這是一個問題。我覺得這個做法其實也很簡單,領導當時不一定考慮得那么深,沒想得那么多。實際上很簡單,國務院直接向人大建議修改公司法,把注冊資本制這一條修改掉就可以了,但是實際做法上沒有先提出建議,就宣布了,但是后來又調整了。
我們接下來也會遇到很多這樣的問題。因為現在經濟改革已經進入到實際操作階段,會遇到和原有的法律沖突的問題。有的是有規定的,有的法律是空白沒有規定的。有些要修法,有些要立法,有些要形成一些規則,有的法律要放松管制,有的法律規定的市場門檻要砍掉。這個問題實際上就涉及到政府和人大立法機構的關系問題。我們現在的立法規劃、修法程序以及一些法律制定的規矩還是太多了一點,因為立法和修法要有很長的一個過程。所以下一步要解決立法和這么多改革的關系,在立法機構上,在程序的一些設計上恐怕要做一些相應的調整,要讓它能夠更快的適應改革的現實。并不是說馬上都要改,但是這6年要啟動改革,包括一些改革的具體的實施細則出來以后,馬上就要有動作的,這都需法律支持?,F在談依法行政,有人說改革可以突破法律,那政府依法行政這一條就沒有了。但是你要依法,有些法律確實是滯后于改革和開放的現實,還有很多改革,沒有規矩,做起來容易出問題。比如互聯網金融的問題,昨天我們討論,我們債權人市場是兩塊,一塊是傳統的債權人市場,中農工建這些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幾百家,另外還有一個非銀行類的債權人市場,非銀行放貸組織現在大量存在,像小貸公司8000多家,接近9000家,這塊完全沒有法律監管,風險非常大。這塊法律怎么跟上?所以要解決立法和改革的互動的關系。
二是要解決改革和穩定的關系?,F在改革某種程度上受制于穩定,一些重大的改革措施出臺,包括我知道的一些改革措施,正在醞釀的一些重大的改革措施,如果社會上稍有風吹草動,改革就被停下來了。我們的存款保險條例和金融機構退出機制,本來要出來了,某些地方一傳謠,某些銀行一擠兌,領導就要再考慮考慮,改革就停下了。所以我們在實踐當中,要處理好改革和社會穩定的關系,目前改革進入到操作階段,會有一些風險,如何處理好這個關系,這并不是一句口號,依法行政,政府放權、轉變職能就能把這些問題解決掉。
最近我和發改委做一個價格行為規范的課題。我們知道有三種價格,政府定價、指導價和市場價,我們希望前兩種價格越少越好,市場價越多越好。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但是并不是政府完全不管價格,中國有很多的價格行為,一下子放掉就亂了。價格行為中有很多不規范的地方,如欺詐、誤導和壟斷性價格,這些還是要靠建立一套制度來管。這個也是涉及到政府管理哪些要退出,哪些是政府在原來權利義務責任不匹配的問題解決之后,要填充市場可能會出現的扭曲、欺詐和誤導的監管真空。
第三個問題是司法改革。社會上也看到司法改革有很大的變化,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結構性改革。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到司法改革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它涉及到很多權力的重新配置。三中全會提到,下一步的重點是要解決省級以下法院、檢察院的人財物的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從司法界來說,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改革。這兩個改革比較專業,從我們的角度簡單解讀一下就是司法如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如何公正而有效率的問題。如何遏制地方政府,特別是一些基層的地方政府對我們現在法院、檢察院辦案的干預問題。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已經在多個場合講到,今后政法委主要是對政法工作宏觀的領導和監督,政法委不干預具體的案件。這個改革在三中全會決定中也體現出來了,現在正在選一些試點,省以下人財物統一管理,集中到省一級。以前在地方縣一級、市一級的法院,人是地方管,法官也是地方人大任命的,還包括法院檢察院的人員工資等財政支持,房租、水電、建房子都是地方財政給出,所以它必然會受到地方的干擾。三中全會決定把這個在司法的結構性上作一個必要的改革。
二是司法公開。司法公開以薄熙來案為標志,薄熙來案是我們建國以來沒有過的這么公開全程直播的案件審理?,F在司法公開主要在三個層面。司法裁判文書,就是我們說的判決書的全面公開,審判的流程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公開”主要是建這三個平臺。最后結果,是不是執行了,這個信息也要公開。所以司法公開是推動司法公正、司法公平的一個前提。有了司法公開,老百姓就有了知情權,就知道我這個公平正義能不能實現,所以下一步重點是在司法公開上確保司法公正有一定的透明度。
三是運行機制的改革。主要是公檢法,公安、檢察、法院這三家如何更好的配置權力。原來這三家經常有沖突,我們都知道公安負責偵查,檢察院負責公訴,法院負責判案。這當中三個環節如何制約監督都有問題,所以為什么會出現一些冤假錯案。我們原來的權力運行配置在各個機構,如何依法獨立的行使它的審判權、檢察權和偵查權,這個原來在配置上還是有很多問題的,所以下一步這個改革關系到如何減少冤假錯案,實現公平正義?,F在也在做這個司法運行機制的改革方案。
最后一個是司法隊伍的保障機制改革。我們的法官隊伍現在流失非常厲害,我們全國法院現在每年審1000多萬個案件,全國各級法院只有60萬的法官與干警隊伍。像北京的法院,當年畢業的外地大學生研究生都很想進去,進去干了幾年發現工資那么低,辦案壓力那么大,干了幾年都出來了?,F在基本上是出來的比進去的略多一點,而且工資也比較低,這對司法隊伍如何保證公平公正是很大的問題。如何推動法官的職業化,如何推動法官的專業化,下一步這也是改革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