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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與新經濟專委會把脈IP產業

時間:2021-12-05 12:56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互聯網與新經濟專業委員會近日在北京召開“文化IP和品牌運作與管理”研討會。一些研究文化產業、互聯網新經濟、網絡法治和國際文化傳播的專家學者參加,肯定基于互聯網的文化IP(文化符號,可持續變現)助力講好中國故事,是中國文化富有創造力和感染力的表現,同時對于平衡市場運作和個性化創作,規范MCN(多頻道文化網絡,網紅經濟的運作機構)和藝人的利益分配,網紅經濟的合規運營,發表了中肯的意見。

  支撐文化IP成長的是一個工業體系

  專家指出,把文化IP等同于某個藝人或素人(平常人,尚未出道),是不對的。互聯網上的IP幾乎無一例外都有商業力量在背后支撐和運營。

  清華大學文創研究院副院長崔保國教授曾到薇婭的謙尋公司考察過。那一棟大樓里面,大部分都是薇婭專屬團隊,一小部分是為別的主播服務的。薇婭的生活規律看著也挺辛苦的,一播就到半夜。支撐著她的是一個工業體系,整個五六百人、上千人一棟大樓為她忙活,給她配貨、選貨,還有一大批公司在門口排著隊。能支撐起這么一個網紅,實際上是一個很成熟的商業體系。

  崔保國教授曾跟日本著名動畫家宮崎峻打過交道,宮崎駿工作室非常樸素,也非常簡陋。他能堅持走到今天,是因為他有很穩定的內心,獨具匠心,日本有一種深厚的工匠文化傳統。他從東映跳槽出來搞吉卜力工作室,有兩個合作伙伴,一個是發行人,另一個是搞內務運營的總經理,宮崎駿只管自己做片子,做導演。這三個人從六十年代一直到現在,已經合作了五十年了,地盤也沒擴大,也沒搞動漫產業園,因為他們都有一種文化,一種情誼,一種初心,能讓合作關系很穩固。商業的發展,健全的文化心態很重要。一個籍籍無名的普通內容創作者,奮斗那么多年,突然現在有粉絲的加持,商業化的加持,再加上資本的加持,容易把握不住自己?,F在的年輕人普遍缺乏傳統文化或者相對比較成熟的文化積淀和熏陶。

  MCN機構和藝人權益糾紛頻仍

  人民網·人民數據研究院梳理了從2017年至今MCN機構和網紅的爭議情況。從裁判文書網看,2017年到2020年相關判例不斷上升,2017年43份,2018年上升到將近200份,2019年將近400份,2020年700多份。2017年MCN機構78家,其中43家有糾紛,已經過半了。

  MCN機構和網紅構造什么樣的關系更有利于IP打造,更有利于平衡雙方的利益關系?有人說MCN和藝人最好是夫妻店,才能相安無事。薇婭是典型代表,她背后的謙尋公司董事長是丈夫董海鋒,個人利益與公司同步增長。李佳琦模式也比較穩妥,最初只是美ONE打造的一個藝人,隨著雙方持續深度的合作,逐漸成為美ONE合伙人,雖然沒有直接持有美ONE股份,但通過和美ONE共同持股多家公司,申請注冊了多個有關“李佳琦”、“佳琦”的商標,雙方深度綁定利益達到共贏。而Papi醬與楊銘創辦了papitube,孵化了很多網紅藝人,一直以來通過短視頻創作獲得廣告收入,但粉絲的粘性和活躍度的降低也直接影響著papitube的廣告收益。李子柒IP不同于以上三種,先通過MCN經紀合約運營,后轉為合資公司的合作方式,沒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形成深度綁定,一旦公司做大或者IP打造得比較好,就面臨權益再分配問題。處理不好如同池子和笑果文化,最終以池子宣布退出公司而收場。

  另外一組判例數據可以參考。以北京、湖南、浙江、江蘇等四個省市為例,MCN作為原告提起訴訟程序的案件數量為171個,占比87.69%。在MCN機構作為原告的所有案件中,其中99.4%的原告訴求均包括要求網紅支付違約金。另外,在3.6%的案件中,MCN機構還請求確認直播賬號或其他社交平臺賬號歸屬于MCN機構。網紅作為原告起訴的案件數量為24個,占比12.31%。網紅的訴求主要為要求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并支付相應的薪酬福利待遇(包括工資、未休年假補償、加班費等)。從這組數據可以看出,網紅主播這一方違約引起了較多爭議,MCN機構一方主要為被動維權。這與傳統勞動關系中的“因勞動合同履行、解除產生糾紛,勞動者被動維權”的局面明顯不同。這種新型的合作關系可能引發的矛盾如何妥善解決?需要做好機構和個人之間利益分配的行業規范,包括合同期限、利益分配機制、違約成本等條款。

  文化IP產業需要制度化規范

  專家以近來李子柒IP糾紛,解析當前IP產業面臨的發展瓶頸。據媒體報道,2016年,微念創始人劉同明與李佳佳進行深度溝通后確立合作關系,開始共同孵化“李子柒”IP。李佳佳負責“李子柒”賬號的內容創作與發布,微念負責推廣。李佳佳與微念簽約時,微博粉絲約1.5萬,如今微博粉絲2761.5萬。 2017年,雙方成立四川子柒文化傳播公司,微念持股51%,李佳佳持股49%,李佳佳為法人代表,雙方約定由微念運營李子柒品牌,由李佳佳負責內容創作,按照廣告和電商收益對半分成。微念與李佳佳對于品牌打造有高度共識,先做品牌,然后建供應鏈、建渠道,這樣的定力與大部分MCN機構所走的路徑并不相同,通常MCN機構更多采用幫藝人接廣告,直播帶貨,廣告招商等變現方式,短期效益明顯,路徑相對較短實施難度也較低。據了解,微念與李佳佳商定把微博作為李子柒IP重點經營的平臺,做了大量投入。比如微博美食節,MCN機構需要買一個“年框”(框架協議),微念是微博比較大的MCN客戶,每年年框是兩三千萬。微念公司的主要網紅是李子柒,廣告投放基本上都會用在這上面,包括漲粉。

  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李子柒形象得到海內外網民的認同和喜愛,被專家稱為“國民級文化傳播”。人民日報2019年12月30日評論《筑牢民族復興的精神支撐》中給予熱情鼓勵:“最近,一個叫李子柒的姑娘,把傳統文化和田園生活拍成視頻上傳網絡,引發海內外網友關注。傳播中國文化,講好中國故事,活出中國人的精彩和自信,是李子柒帶給我們的生動啟示。”然而,好事多磨。2021年7月14日后,“李子柒”賬號未再做視頻內容更新。8月30日,李佳佳在綠洲平臺發布動態,“大清早報個警”,附上一張自己在警察局里的照片,并在評論回復網友“資本真的是好手段”,隨后刪除(登上微博熱搜)。11月1日,微念正式收到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訴訟通知,由李佳佳實際控制的四川子柒文化傳播公司向微念索取巨額賠償。11月2日,微念發布情況說明,希望盡所能保護“李子柒”IP,和平解決此次爭端。

  專家認為,李子柒IP糾紛,雙方都有很多委屈,都有很多道理,走到今天這樣一個對簿公堂的境地,某種程度上說明我們的商業環境、商業生態的不完善、不成熟,也說明在打造IP、打造成功的商業模式上的脆弱性和不可復制性。這種事情比比皆是,取得巨大成績后雙方短期內產生矛盾,包括BAT(百度、阿里、騰訊)和優、愛、騰這些平臺,很多通過選秀類節目、綜藝節目出來的人,出名后也很容易引發協議糾紛,后面還有大量的資本助推。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互聯網與新經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陸琪分析,李子柒IP合作模式存在問題。微念跟李佳佳合作成立四川子柒文化公司,明確了雙方的股份和收益劃分。但這幾年都是用微念公司做融資平臺,而不是微念跟李子柒合作搞一個融資平臺。給藝人經營收入不給股權收入,雙方難以長期合作。

  據業內人士了解,2020年底的一輪融資過程中,所有股東都已同意共同稀釋出8%-10%的股份給李佳佳在微念公司層面持股,此時實控人及創始人劉同明持股不到20%。遺憾的是, MCN和李佳佳溝通中出現了很多誤會和摩擦,最終導致今天的局面。

  文化產業糾紛要防止政府過度干預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文化藍皮書》主編張曉明提出:互聯網發展中出現的問題要用互聯網的進一步發展去解決,就像市場經濟中產生的問題不能用消滅市場去解決,只能進一步發展和完善市場機制。MCN只出現了三四年時間,處于發展初期,各方面不成熟,存在問題很正常。最近一段時間的政策導向,大家把注意力比較多放在平臺公司的壟斷性質上,輿論導向比較同情網紅原創者,而對MCN抱有某種敵意。當然,在平臺公司占主導的格局下,MCN有更大責任多考慮怎么樣去保護網紅利益,這樣才能有長期發展。因為在市場上,網紅或者一般的創意者面對巨型網絡平臺公司來講還是弱勢的一方。但是,我們要對于MCN這種數字文化產業的新事物保持足夠寬容的精神開放的心態,才能夠真正促進發展。國際上研究微觀文化經濟學的著名學家專門研究過演藝行業的契約,認為這是一種非常特殊的契約,往往不是一次性締約和一次性執行。在MCN和網紅的關系中,他們的契約可能也是要有不斷的發展和進步,甚至會有一些契約結構上的創新。李子柒案件的出現十分正常,因為市場經濟本身就是試錯的過程,不合適、不合理、不平衡的契約總會在發展中越來越走向平衡,市場經濟發展史早已經證明了這一點。這時候特別需要注意防止政府的過度干預,特別是懲罰性干預。現在要特別避免情緒化操作,可能具體到簽署契約的微觀層面應該有更加專業的機構介入。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公眾意見調查部主任馮楚軍主張,大眾文化、文化產業的問題用市場規則來解決。平衡市場運作和個性化創作,是企業的事情,一個牌子過度使用,最后就完蛋了,每個企業家都很清楚。處理好內容品質和商業利益的關系。要讓MCN這樣的新一代市場文化主體來做。他們的努力乃至利益糾紛,從行業市場機制建構來講都是在試錯,遲早會自行形成一個兼顧行業與社會利益、平衡業內各主體利益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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