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摘編自《中國反壟斷十二年:回顧與展望》推薦序,中信出版社,2020年12月出版
中國反壟斷十二年:回顧與展望
作者:李青
1992年,黨的十四大確立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開啟了我國從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改革歷程。
1993年我國開始推進反壟斷法的研究起草工作,前后歷時十幾年,在2007年8月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表決通過,2008年8月1日正式實施,至今已實施12年了。
我國研究、起草和實施反壟斷法的過程,與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呈現出高度一致。反壟斷法的研究、起草和實施,起到了傳播市場經濟競爭理念、確定市場經濟競爭規則、助力我國改革事業的作用。
一方面,反壟斷法的制定出臺,是我國市場經濟發育發展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國偉大的改革開放事業的有機組成部分。另一方面,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實踐,對反壟斷法的理念、原則和最后出臺,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也提供了鮮活的實踐,更奠定了思想基礎和制度基礎。
經過四十多年的不懈探索和實踐,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初步建立,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社會主要矛盾發生深刻變化,國際經濟政治格局發生深刻的大變化、大調整,這些因素要求我國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為此,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執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在這個時間節點上,回顧反壟斷法實施的第一個12年,展望我國改革開放的光明前景,恰逢其時。
反壟斷法于2008年開始實施,當時我在國家發改委任副主任,分管價格工作,反壟斷法實施后擔任了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成員。根據國務院2008年批準的“三定”方案,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和工商總局共同承擔反壟斷工作,在職能上各有分工。其中,國家發改委負責依法查處涉及價格的壟斷行為,具體包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行為;商務部負責依法進行經營者集中審查;工商總局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涉及價格的除外。
在具體工作中,國家發改委還為商務部經營者集中審查工作提供政策支撐,就具體案件的審查提出參考意見。反壟斷法實施后,國家發改委調查處理了一系列案件,其中有不少是相關領域的第一案或者壟斷行為類型的第一案。案件調查范圍涉及圖書、互聯網接入、原料藥、交通運輸、電影、海運、保險、證券、標準必要專利、奶粉、白酒、汽車零配件、水泥、河沙、造紙、醫療器械等領域。其中有不少案件成為社會各方關注的焦點。
在大力推進反壟斷執法的同時,國家發改委制定出臺了反壟斷法配套部門規章、指南及規范性文件,加強了反壟斷和競爭政策領域的國際交流合作。通過爭取,中央編辦為國家發改委本級及價格系統增加了反壟斷執法人員專項編制。最值得提及的是,按照中央的部署,國家發改委牽頭起草了國發〔2016〕34號文件《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的送審稿,并大力推動了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落實和實施。反壟斷執法工作以及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對規范經營者競爭行為、預防政策制定機關排除限制競爭,從而構建和維護我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2年來,反壟斷法的實施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三家執法機構在2018年實現了統一,競爭政策的基礎地位逐步得到認可,體現了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內在邏輯,與市場化改革目標高度契合,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我個人作為這段歷史的親歷者,作為改革領域的一個老兵,感到非常欣慰。展望未來,我想就強化反壟斷法實施、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以及進一步深化市場化改革,提出三點希冀。
第一,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始終是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市場配置資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就要充分尊重市場經濟一般規律,“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市場經濟的核心是公平競爭,只有競爭公平,才能從根本上破除阻礙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才能保證不同的市場主體平等獲取生產要素,推動要素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但政府的政策和行為都不應忽視和動搖競爭政策的基礎地位。
第二,處理好改革與發展的關系。
發展無止境,改革亦無止境。當今世界國家間的競爭在經濟、政治、文化等多個領域同時展開。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最根本的競爭還是制度的競爭,制度優勢是一個國家最大的優勢。長期以來,為追求經濟快速發展,政府對微觀市場進行直接干預,卻帶來了產能過剩、政策尋租、政策依賴、企業競爭力不強等一系列問題。進一步強化反壟斷執法、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必然會釋放出巨大的改革紅利和制度紅利,將會助推我國經濟實現新一輪高質量發展。
第三,處理好改革與法治的關系。
在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強化法治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國強調把改革納入法治軌道,重大改革應當于法有據。另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進市場的法治化建設,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治體系,讓法律制度成為市場經濟高效、有序運行的重要保障。反壟斷法是經濟體制改革法律化的重要范本,為發揮法治在促進和保障改革中的作用提供了重要參考。在我國的其他改革領域,也應該有這樣的法治高度和法治勇氣,既用法律固定改革成果,也用法律推動改革進程。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牽頭組織80多位參與《反壟斷法》研究、起草和實施的專家、學者、官員、法官、律師以及來自丹麥、比利時、美國、英國、法國、意大利、澳大利亞等國反壟斷領域的資深專家,一起回顧中國《反壟斷法》實施的第一個12年,不僅可以留存這12年的珍貴歷史,也為《反壟斷法》的未來發展提供一個記憶的新起點。鑒于此,我代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對本書的出版表示熱烈的祝賀,對各位作者的積極參與、各位編輯的辛勤付出以及北京凱恩克勞斯經濟研究基金會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同時,祝愿我國的反壟斷事業更上層樓,祝愿我國的改革開放事業取得更大的成就。
內容簡介
12年一個輪回,這在中國傳統文化上,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反壟斷法》作為保護市場競爭的基本法律制度,是我國市場經濟有效運行的重要保障和支撐。為紀念《反壟斷法》實施12周年,本書編委會特邀請國內外著名專家、學者和實務工作者撰寫系列文章,以回顧和展望。該書分別選取了具有代表性的12個行政壟斷案、并購案、協議或濫用行為案,以及12件法治建設及國際交流合作大事,為《反壟斷法》實施12周年繪出了一幅輪廓性的發展脈絡圖。書中有個人回顧和思考、典型案例評析及法治事件的梳理,也有國際人士的觀察和期待。行過留痕,繼往開來。在《反壟斷法》實施12周年的重要時間節點上,希望本書為《反壟斷法》的首次修訂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并促進《反壟斷法》的深入實施。
作者介紹
李青,原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長期從事反壟斷工作,既參與了法律法規的制定,也參與了后期很多實踐工作。
專家推薦
經過四十多年的不懈探索和實踐,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初步建立,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社會主要矛盾發生深刻變化,國際經濟政治格局發生深刻的大變化、大調整,這些因素要求我國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為此,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執法。在這個時間節點上,回顧《反壟斷法》實施的第一個12年,展望我國改革開放的光明前景,恰逢其時。
彭森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
完善我國反壟斷相關立法和配套制度,使之有效地保障市場競爭機制正常發揮作用、維護公平有序競爭秩序,既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助推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又是深化改革時期處理好政府與市場關系的必然要求。值此《反壟斷法》修訂之際,確有必要回顧我國過去12年來反壟斷理論和實踐的發展,為未來反壟斷制度的改進和完善提供可資借鑒的素材與資料。
張穹 國務院法制辦原副主任
編輯推薦
1.強大的作者陣容:《反壟斷法》制定者,如國務院法制辦原副主任張穹、發改委原副主任彭森等;反壟斷執法者,如高法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朱理等;反壟斷大案一線律師等。
2.反壟斷經典案例回顧:3Q大戰、沃爾瑪收購1號店、可口可樂收購匯源、拜耳收購孟山都等。
3.《反壟斷法》首次修訂重要參考讀本。
4.反壟斷是中國經濟工作會議八大任務之一。